王總在這期的隨筆中說:愛與能力無關,愛與意愿有關。這句話對我的觸動很大,我一直認為愛是需要能力的,沒有能力就沒有辦法去愛別人。仔細想想這可能是我逃避的一種借口或方式而已。
我們經常說有意愿就有方法,愛又何嘗不是呢?以前和父母相處有矛盾,心里覺得對他們的關心、照顧不夠時,總會想:等我以后條件好了一定好好的孝順他們。但等到現在,我依然沒有達到我心里面想的那種條件,所以對他們的愛也就以此為借口忽略了很多。難得回家幾次也總是來去匆匆,甚至都沒有時間聽爸媽把想說的話說完。為了能讓自己的心里得到些安慰,每次回家我總會盡量多的給他們買一些東西或是給一些錢,我對他們的愛僅僅停留在了物質層面上,一直沒有很好地體會父母的心情。自從有了孩子以后,再加上公司氛圍的感染,現在對父母的愛明顯和以前不一樣了,尤其能體會到了做媽媽的不易,現在再聽媽媽和我說些我不愛聽的事兒時,不會像以前那樣不耐煩了,而且會耐心的開導她,和她講些道理,和媽媽的關系也好了很多。
看了王董這篇關于愛的文章后,更讓我覺得以前自己是多么的自私,其實父母需要我們給予的不是錦衣玉食,不是奢華的生活和享受,他們需要的只是我們的一個電話、一句問候、一聲平安而已,只要我們快樂、幸福他們就足夠了。和他們給我們的愛比起來,無論我們做什么都只是冰山一角。所以我們不能以自己沒有能力為借口而忽略了父母的情感。愛是不計回應的付出,無論對待父母、親朋、同事……我們都應該向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,無怨無悔的付出。
愛出者愛返,福往者福來,當我們還在抱怨別人對你不夠好,不夠愛你的時候,先看看自己又做了什么?是不是在用你需要的愛去愛別人了呢?無論我們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,也無論我們是否聲名顯赫,都不會影響我們付出“愛”。愛與能力無關,愛與意愿有關。